《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号站平台登陆线路已于2020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1月30日公布,次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常见问题解答予以公布。
(一)畜禽养殖项目养殖规模折算问题的解答-1
不同畜禽养殖原则上应根据实际粪污产生量折算为生猪养殖规模,《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已有折算比例的可参照执行,如存栏1头母猪/公猪折算成年出栏5头生猪,不需另计算仔猪的出栏量,1头奶牛折算10头生猪,1头肉牛折算5头生猪,30只蛋鸡折算1头生猪,60只肉鸡折算1头生猪,30只鸭折算1头生猪,15只鹅折算1头生猪,3只羊折算1头生猪。1只鸭折算成1只鸡(蛋鸭折算成蛋鸡,肉鸭折算成肉鸡),1只鹅折算成2只鸡(蛋鹅折算成蛋鸡,肉鹅折算成肉鸡)。省级人民政府明确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养殖品种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设定换算系数。
(二)不涉及用海面积的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环评类别的判定-4
不涉及用海面积的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执行名录中“4海水养殖0411”的环评类别要求,养殖水面1000亩及以上的高位池(提水)养殖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养殖水面1000亩以下100亩及以上的高位池(提水)养殖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号站开户测速其他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三)“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环评类别的解答-37、38、39
名录“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中涉及“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指涉及涂布、浸渍、印刷、粘胶中任何一个工艺的,根据名录均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仅进行印刷,不涉及其他工序的,按照名录“39印刷231*”相关规定,确定环评类别。
(四)名录中“不产生废水”含义的解答-44
名录“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1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中的“不产生废水”,该处的废水指生产废水,不包括生活污水。
(五)名录中“热反应工艺的香精制造”含义的解答-46
名录“4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中“采用热反应工艺的香精制造”,其中热反应工艺主要指香精制造中的美拉德反应,也包括多种原料混合后通过加热反应生成新香精的制造工艺,不包括单纯物理变化的加热过程。
(六)名录中“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含义的解答-36、53、66、67、69、70、71、72、73、74、75、76、77、83
名录报告表类别中“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指仅有涂装工艺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或使用溶剂型涂料等的项目,需纳入环评管理。
(七)名录中“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含义的解答-66、68、69、70、76、77、79、82、83
名录报告表类别中“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指单纯机械加工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焊接前后的打磨工艺,归入焊接工序管理。
(八)名录中“高污染燃料”含义的解答-59、91
名录中“高污染燃料”,指《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中规定的燃料,名录不区分禁燃区内和禁燃区外的情形。
(九)“名录中涉及规模的,均指新增规模”情形的解答-说明2
名录中涉及规模的,均指新增规模。对于拆除原有建设内容后新建的项目,如拆除原有40吨/小时锅炉,新建80吨/小时锅炉,按照新增80吨/小时锅炉规模,确定环评类别。如拆除原有600张住院床位,新建1000张住院床位,按照新增1000张住院床位的医院类建设项目,确定环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