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市政排水设施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
《规程》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辨识、2号站登录确认风险等级并编制作业方案,管理单位批准后作业单位方可实施。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进入”的原则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职责。
2、《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
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政策体系,加大节约用水投入,完善节约用水协调工作机制,统筹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节约用水工作应当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2号站平台注册登录约谈、问责等制度。
3、《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表决通过,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9章68条,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地及相关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对各类禁止行为作出了规范。同时,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优化流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作出规定。
4、《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9章74条,明确了赤水河流域保护基本制度。如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强化水污染防治方面,规定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垃圾集中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行。全1面完善了赤水河流域保护修复措施。
5、《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5月27日表决通过,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在2011年制定的《贵州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基础上进行修改。新修订后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建立健全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增加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从严整治小水电工程、化工项目、网箱养殖、非法捕捞和非法采砂开矿等,巩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成果。
关于气
6、《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
国1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次局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审议通过,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收集和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排放投诉举报信息,并将可能与排放危害相关的信息逐级上报至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经营者、排放零部件生产者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向国1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并通知机动车生产者。
7、《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批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