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1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2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国务1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黄祎介绍全1面实行排污许可制,2号站网址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排污许可制
国务1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寿小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1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日前,国1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文件于近日印发,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先生,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先生,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黄祎先生,请他们介绍全1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我们首先请刘志全先生作介绍。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政策吹风会,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1年1月24日,国1务院总理李1克强签署第736号国1务院令,公布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就《条例》出台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党中1央、国1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1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1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全1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党中1央把排污许可制定位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凸显了这项制度的极端重要性。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以习1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1央、国务1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完成了《国1务院办公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的阶段目标。《条例》在总结近年来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同时在落实“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进行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规范制度。
对排污单位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明确审批部门、申请方式、材料要求、审批期限,以及颁发排污许可证的条件和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的具体内容。二是加强监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证排污,排污行为***与排污许可证相符,要求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如实提交执行报告及公开排放信息。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证监管,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三是强化责任。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制生产、关闭等处罚。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依法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是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落实精1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环境执法守法秩序。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记者们关心的问题。谢谢大家!
寿小丽: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1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想了解的是,在全1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之后,在强化排污者责任方面,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强化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是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强化排污者责任的一个具体体现,核心是排污治理的责任回归企业,改变以往政府包办式、保姆式管理的做法,理清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在许可证核发、执法环节的责任边界,落实企业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条例》在排污许可证申请环节、排污环节规定了排污单位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第1一,在申请环节,排污单位应当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动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材料包括单位的基本信息、环评批准文件或备案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设置、排放方式、自行监测方案等内容。排污单位在提出申请前,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基本信息,拟申请许可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