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1面修订的《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已经发布实施,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经常收到许多设计人员的疑问,为将本次全1面修订的主要关键问题向广大设计人员做些解释,主编单位就《室外排水设计标准》的10个关键点进行了深入的解析,2号站高待遇注册为排水工作者理解标准条文提供参考。
问 标准实施后对已经设计的工程项目有什么影响?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于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所有开始立项的排水工程都应参照新标准进行设计。对于此前已经按旧版规范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均按旧版规范执行,2号站代理注册只有自2021年10月1日执行后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按新版规范的要求执行。
问 新版规范增加第3章排水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随着大规模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排水工程发展迅速。与1991年相比,城市排水管道的长度增加了12倍,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增长近60倍,污水处理率从14.8%增长到97.5%,为改善城镇水环境、提高城镇排水防涝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排水工程还存在不少短板和痛点,距离支撑“人民所向往的美好生活”的实现还有距离。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排水工程建设长期以来注重单一工程,缺乏系统思维。例如雨水设施以灰色为主、内涝防治体系不健全、与防洪系统衔接不畅,导致城镇应对极端强降雨的韧性不足;污水设施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为主、污泥处理设施缺乏、污水管道建设严重滞后、厂网建设不同步、污水管道渗漏严重、雨污混接整治不力,导致城镇水体雨天返黑返臭现象经常发生,很多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发挥整体功效,水环境和水安全问题仍是城镇发展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因此,本次修订新增了第3章排水工程,要求牢固树立系统思维,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加强城镇排水工程设计的系统性。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涵盖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雨水系统包括源头减排、雨水管渠和排涝除险,并应与防洪标准设施相衔接;污水系统包括污水管道、污水和再生水处理、再生和污泥处理和处置。雨水系统的功能是实现雨水的收集输送、雨水径流的下渗、调蓄、利用和排放,以源头减排、雨水管渠和排涝除险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应对设计重现期之内的降雨,以应急措施应对超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暴雨事件,实现城镇在极端降雨条件下的快速退水和安全运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城镇应对内涝灾害的韧性。污水系统的功能是通过污水管道、泵站等设施收集输送生活污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到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步实现污泥处理处置,以实现水污染控制、水环境保护和资源回收利用。
问 雨水系统源头减排、雨水管渠和排涝除险这3个设计标准可以谈一下吗?
雨水系统的3个主要设计标准分别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和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并应明确3个设计标准所对应的设计降雨量或降雨强度,充分体现让人民感知、让社会监督。
(1)源头减排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标准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主要应对大概率、低强度降雨事件,设计中注重自然和绿色设施的利用,实现削减径流峰值流量和径流污染、收集利用雨水资源的目标。源头减排设施的规模是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设计降雨量,采用容积法确定,以保证在设计降雨量下不直接向城镇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设计中各地应明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相应的设计降雨量,以上海为例,根据近30年的统计数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80%、85%所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分别为22.2 mm、26.7 mm和33.0 mm。
(2)雨水管渠
雨水管渠的设计标准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主要应对大概率、短历时强降雨事件,在频繁降雨事件下保证道路不积水、为公众生活提供便利。雨水管渠的设计规模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对应的设计降雨强度、汇水面积和径流系数,通过推理公式法计算流量确定,且雨水管渠按满管流设计。在近年来修订中,不同的城镇类型(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不同的城区类型(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和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设计标准已经与国际标准基本接轨,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要求3~5年一遇,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要求5~10年一遇,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要求30~50年一遇,而且规定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好的城镇应取上限。设计中各地应根据雨水管渠的设计重现期,通过暴雨强度公式确定设计降雨强度。以上海为例,其主城区和新城、其他地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分别是5年一遇、3年一遇和30年一遇,所对应的小时设计降雨强度分别为58.1 mm/h、51.3 mm/h和82.2 mm/h。